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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:直接包裝食物塑膠袋非限塑範圍
環保署自民國107年元旦起擴大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管制範圍,管制對象由7大類擴大為14類。新增7大類管制對象包含藥妝美妝店及藥局、醫療器材行、3C店家、書籍及文具零售業、洗衣店、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。
依環保署估算,新增納管8萬家商店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,一年可再減少約15億個塑膠袋。
不過,對於部分商家需要包裝袋必須花1元購買、花10元才有紙盒,引發民眾不滿,質疑政府限塑政策是圖利店家。
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今天表示,店家如果規定包裝食物的包裝袋要收費,那屬於商家本身的商業作法,但商家不能說是依政府政策才收費,「這是錯誤的」。
依環保署估算,新增納管8萬家商店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,一年可再減少約15億個塑膠袋。
不過,對於部分商家需要包裝袋必須花1元購買、花10元才有紙盒,引發民眾不滿,質疑政府限塑政策是圖利店家。
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今天表示,店家如果規定包裝食物的包裝袋要收費,那屬於商家本身的商業作法,但商家不能說是依政府政策才收費,「這是錯誤的」。
有民眾前往蛋糕店購買蛋糕,店家卻不給包裝袋,說因配合政府限塑政策,若要包裝袋必須花1元購買。環保署今天重申,直接包裝食物的塑膠袋不在限塑範圍內。